晨報記者張昱欣報道 上海紀檢監察部門昨天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交運集團違規購買、發放49.8萬元交通卡、消費卡。交運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辰康負有領導責任。市紀委決定給予陳辰康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時任副校長俞光虹以召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為名,帶領本校11人赴河南公款旅游,花費57310元。市紀委決定給予俞光虹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2014年1月,東方國際集團召開迎春茶話會,以獎品形式發放5.8萬元消費卡和9.42萬元電子產品。東方國際集團總裁、黨委副書記唐小傑負有領導責任。市紀委決定給予唐小傑黨內警告處分。
  2014年1月4日至5日,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對外貿易有限公司財務部,邀請浦東新區稅務局第三十五稅務所副所長王珍及家人赴浙江莫乾山公款旅游,花費12260.9元。王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對外貿易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莊熙頤、財務人員朱嫻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原標題:4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例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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