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和央廣等報道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明確了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通知》要求,新標準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實施,各地區、各部門出台的與城市規模分類相關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等要按照新標準進行相應修訂。
  舊標準確立於1980年
  我國以往的城市規模劃型標準確立於1980年。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當時的特大城市的標準是100萬人以上。按照這個劃線,截至今年,全國特大型城市共有140個。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要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這意味著如果按照舊的標準,這140個城市都將受到限制。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表示,舊標準已經不再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
  徐林說:“我們這次的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它涉及到農業人口的大規模轉移。我們城鎮化規劃里提出,到2020年要使一億左右的農民工今後在城鎮落戶;要使一億左右的目前居住在各類城鎮的棚戶區或者城中村的人,要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通過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使得一億左右的人能夠在中西部地區就近轉移,實現城鎮化。如果我們按照原來那個標準,對所有一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嚴格控制規模,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調整後城市類型由四類變為五類七檔,小型、中等、大型、特大型和超大型城市的人口劃線分別為20萬、50萬、100萬、500萬和1000萬。按照新的標準,人口數量超過特大城市標準,也就是超過500萬的城市大幅縮減至16個,這些城市將合理控制人口規模。”
  徐林表示,新的城市規模標準更易體現規模經濟的優勢,“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概是兩百萬到五百萬之間的城市是最符合規模經濟的,就是從效率的角度來說,可能是最合理的。”
  超大城市建設標準或調整
  新標準還增設了超大城市。中山大學城市與區域研究中心教授魏清泉對南都記者表示,過去我國城市主要劃分為大中小三類,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目前這種三級劃分方式與我國城市發展明顯脫節。人口超過1000萬的城市越來越多,1000萬人口的城市在國際上都很少,在國外這麼多人口已經可以是一個國家了。“城市規模並不是越大越好,像這種超過1000萬人口的超級城市只能是發展水平達到國際化水準才能生存下來,比如北京、上海、廣州這類城市。這類城市對城市建設要求也很高,但是以前我國對大中小城市建設的標準區別不大。現在把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單獨劃分出來,有利於更好的建設。”
  魏清泉認為,未來超大城市建設的標準可能會有調整,比如城市建築密度、建築高度、容積率等標準可能會有所調整。  (原標題:重設城市標準釋放城鎮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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